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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名稱舞之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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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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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材類別雕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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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作年代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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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作地點臺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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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尺寸26×21×66cm
火,其變化莫端,但總有個源頭;千變萬化,但總有他的律動感。「火」如同水、空氣、大地一樣,在遠古就被認為是維持生命的重要能源與力量,有淨化、改變的能量,它可以給予溫暖,使生命成為可能,它可以燃燒和破壞,改變這個世界原來的樣貌,因此,它有激情、自由、權力、愛情、憤怒、力量、自信、勇氣和活力等諸多的象徵。而創作者選擇石頭作為媒材,刻出火在空氣中舞態生風、幻化交錯的的律動感,好似美麗的舞者,舞動著身軀,展現力與美的曼妙舞姿,表演著一齣心靈舞曲,又如陽光般溫暖著每一個人的心,熠熠生輝,環視整件作品,一股踏實又溫暖的悸動,讓人心情隨之飛舞、感受著生命的熱情,向上昇華。除此之外,鐵灰色的石塊,恰如其分地將火焰的內在質量表現出來,而不僅僅是表現婀娜的舞姿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