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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名稱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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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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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材類別雕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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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作年代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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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作地點臺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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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尺寸68×36×51cm
「家」對於人,無分性別年齡種族,都是歸屬感的象徵。創作者賦予「家」這個人們共同記憶的概念一種樸實卻沉穩的形象與質感,讓這些視覺與觸覺的官能感受與創作者所欲呈現的感性感覺交互相映。房屋的結構被簡化為兩面牆與屋頂的結構,自然顯得開放,卻不因此籠罩簡陋的沉悶感,在此,將「家」成為一個非特定化的符號,去除偏於個人的,繁雜冗贅而過於黏膩的細節,甚至將牆以三維空間中,最簡化的方式呈現,甚至可以將斑駁金屬的斷裂面當成想像的起點,由此進入主觀的、私人的領域,除此之外,他甚至巧妙的讓作品中的「窗」模仿真實世界的「窗」,隨著光影效果在作品上的作用,觀者好似能從穿過作品中窗戶的那方窗影以及作品簡潔的結構,將自身置入「家」這個同時擁有人們共通感,也保留私密切身的記憶的場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