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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名稱官樣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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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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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材類別水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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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作年代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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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權規範網際網路公開展示與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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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尺寸180×90cm
戲偶是角色身分扮演的符號,戲偶原無生命,因演出者的精湛操作而生動多情。以官樣戲偶寓意台灣官場文化的悖離現象,是創作者意圖陳述中國封建制度龐雜結構的倫常秩序中的虛假,在維護整體關係間表面的和諧中,尊卑、權勢、壓抑成為戲偶投射常民承擔的真實,體現被操控的無奈與悲悽。戲偶與壁畫的結合是取其二者都是既定的形象,在傳統圖像的識別中表徵不同階層的對應關係,彷彿具有不變的恆常。戲偶的小巧與壁畫的碩大;戲偶的滿懷笑容與壁畫圖像的嚴肅威嚴,已然形塑對立的立場。然後透過操控的線條與中間遮蔽狀態的塊狀模糊空間的轉換,似乎在兩種圖像間找到平衡與不平衡的支點,於是,創作手法定調在冷靜的視覺元素佈陳中,有了寬廣的思考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