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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名稱心清則見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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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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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材類別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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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作年代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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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作地點臺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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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權規範網際網路公開展示與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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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尺寸120×35cm
創作者以草體大字單行直式書寫「心清則見天理」六字,第一個字就以破筆出,有別於一般書寫時,先沾足墨汁開始進行書寫時,通常第一個字會呈現墨韻飽滿的狀態,顯見創作者一開始便力求力道渾厚蒼勁的意圖,次字帶出「清」則以較輕鬆的筆調與姿態呈現,由濕而乾變化自然,致使開始的氣勢得以流轉向下,第三字則是相反的表現方式,先乾後濕的變化效果,顯然是考量到承上字乾筆收尾的連續感使然。第四字在以濕轉乾的墨韻變化,又將呈現另一個角度的連接概念。最後「天」、「理」兩字則各自成完整變化系統,顯然是結尾的準備動作與結果的完備。從作品整體的效果來看,以強烈的力度開始,順勢鋪陳與帶動的力量轉換與字形的變化,最後以穩定的潔組完成句子的完整。畫面的鋪排,顯然極為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