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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名稱墨(黙)系列-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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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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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材類別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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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作年代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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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權規範提供臺中市政府文化局及其授權人(文化部)作為非營利用途之平面、網路等公開展示、檢索及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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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尺寸46.67×31.35cm
藝術以形式展現,是一種精神印記被投射在世界中現實物件之上,代表著主體或說個人意識狀態的心理表徵,因此在攝影的過程中,行為和舉動的動機為何,也可以加以討論。就前衛藝術創作的觀點而論,藝術創作的需求得配合當代美學機制去牽動相關表現技術的開發,攝影是在科技發展下一種觀看的新經驗和表現管道。以攝影作為一種創作者的言說,創作者可以等待、安排甚至參與演出。
〈墨(黙)系列-2〉,就是一種將自身投射作品之中產生意義的影像。創作者低頭藉著照相鏡頭俯視水中洋娃娃的手臂,新生嬰孩或兒童是生命的希望初始,和殘缺的肢體對照之下產生影像的第一個衝擊點;創作者俯首凝視的是殘缺的肢體抑或是「我」的影射?透過攝影過程的觀看行為,成像事後觀看的動作透過光影再被觀看,成了多重交叉的自覺。
〈墨(黙)系列-2〉,就是一種將自身投射作品之中產生意義的影像。創作者低頭藉著照相鏡頭俯視水中洋娃娃的手臂,新生嬰孩或兒童是生命的希望初始,和殘缺的肢體對照之下產生影像的第一個衝擊點;創作者俯首凝視的是殘缺的肢體抑或是「我」的影射?透過攝影過程的觀看行為,成像事後觀看的動作透過光影再被觀看,成了多重交叉的自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