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階段(縣市合併前): | ||
民國92至96年依據文化部「國家文化資料庫」專案,委託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莊明中教授進行「臺中縣藝術工作者藝文資源調查」研究計畫,針對臺中縣藝術工作者進行普查、彙整、蒐集及詮釋其生平、創作、藝術專長,並徵集其代表性之數位化作品。 | ||
此階段徵集條件如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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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階段(縣市合併後): | ||
民國100年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莊連東教授,擴大進行大臺中地區藝術工作者的藝文資源蒐集整合工作,普查大臺中地區尚未被徵集的市籍藝術工作者,進行部分藝術工作者文史資料與作品圖檔徵集,並完成作品詮釋,建構完整的大臺中地區藝術工作者版圖。 | ||
此階段徵集條件如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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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以上基本條件認定之後,再參照下列具有代表性的資料進行篩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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